潍坊市畜牧局   主办    2010年9月11日 星期六 版权声明 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

作    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1-21 11:26:20

2009年第1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文件精神,建立保障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稳定生猪生产,维护生猪养殖户利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农  业  部
                            商  务  部
                            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
                          二○○九年一月九日

附件下载:
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
来    源:潍坊市畜牧信息网
 
主办单位:潍坊市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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