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畜牧局   主办    2010年9月11日 星期六 版权声明 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中心城区畜牧部门第二次联席会议召开

作    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2-4 9:00:12

根据市局局长办公会议安排,1月25日,中心城区畜牧部门第二次联席会议在奎文区金宝宾馆召开,中心城区畜牧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四区的畜牧局局长,高新、经济两市属开发区有关部门分管畜牧工作的副局长,市局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中心城区畜牧部门联席会议秘书长、市畜牧执法监察支队刘建民支队长主持会议,中心城区畜牧部门联席会议主任、市畜牧局官淇泉副局长到会并讲话。

会议认为,中心城区畜牧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以来,按照《潍坊市畜牧局关于建立中心城区畜牧部门联席会议机制的意见》(潍牧发〔2009〕31号)确定的目标任务,中心城区畜牧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与联席会议签订了潍坊市中心城区畜牧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协议;制定出台了《潍坊市中心城区畜牧检测资源整合实施意见》,奎文区畜牧局与市检测中心,实现了联合检测;研究制定了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措施、人才培养及畜牧科技推广办法、市区及与外地合作共赢措施;研究解决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重点难点问题、畜牧业执法监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畜牧信息平台建设问题、人力等资源统筹问题、突发事件预防控制问题等。

会议确定,2010年,要本着“务实、高效、开放、创新”的原则,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进取,全面整合中心城区畜牧业行政资源,实行联合发展、联合防控、联合执法、联合检测、信息共享,全力保障和促进中心城区现代畜牧业率先发展。在工作中,要搞好“一个发展”,抓好“两个控制”,加强“三个管理”,强化“四个建设”。

一个发展:即探索发展优质、高效、安全、生态、休闲的现代城郊畜牧业。

两个控制: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严格落实环境控制、消毒灭源、免疫注射、效果检测、疫病追溯、督导检查、应急处置等关键措施;全面实行饲养场、畜禽屠宰厂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加快畜牧标准化示范场、示范区建设,全面推行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完善畜产品检测监控体系,实施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加快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实施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程有效监督,严格控制畜产品质量。

三个管理:即饲料管理、兽药管理、宠物管理。

要加强兽药、饲料生产企业监管,加强兽药销售网点规范化管理,全面实行兽药GSP管理制度;建立畜牧投入品审核备案制度和联合稽查制度,进行联合执法监管;严格控制畜牧投入品供给,规范畜牧业投入品的使用;加强饲料、兽药质量安全监测。与有关部门一道,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办法,对宠物实行登记挂牌入户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注册、变更、注销等手续,划分区域实施分类管理。联合开展清理违章豢养宠物专项行动,收缴违章、弃养、流浪宠物并合理处置。加强对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四个建设:即畜牧龙头企业建设、畜产品市场建设、检测体系建设、执法队伍建设。

要加强对龙头企业的规范管理,引导鼓励企业开发高端产品,建好自属基地,实行产加销一体化,不断开拓市场,增强带动能力。加强中心城区畜产品市场监管,对辖区内的交易市场、超市等场所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完善产品购销记录,坚决禁止采购和销售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或病死畜禽及产品。加强活禽经营场所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督促各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方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定期休市等管理制度,对进入市场交易的活禽,严格查证验物,认真查验经营活禽的检疫证明持有情况,严肃处理未经检疫上市经营活禽或伪造、更改检疫证明以及经营病死家禽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活禽经营场所交易区与市场其他区域分开、水禽与其他家禽分开、活禽宰杀间与活禽存放区域分开、宰杀间与出售场地分开等制度。对活禽经营场所要安排专人定期巡视、监督,认真做好消毒灭源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建立健全进货销货台帐,保证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及时追溯。加大检测密度,发现问题,及时作出风险预警。继续整合中心城区检测资源,不断扩大中心城区畜牧检测业务覆盖范围。加强中心城区执法队伍建设,由市局统一组织执法队伍学习、培训、调研、考察、点评等活动,统一组织兽药、饲料、诊疗等执法检查行动,真正做到城区执法监管一体化。

(刘建民  陈同义  张金叶)

来    源:潍坊市畜牧信息网
 
主办单位:潍坊市畜牧局
潍 坊 市 畜 牧 信 息 网 版 权 所 有,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使 用
Copyright © 2003-2008 by http://www.wfx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